湖里体育公园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二期工程——金山南路(施工“分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湖里体育公园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二期工程——金山南路(建设“评估分离”)(工程名称)已获得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厦门市(项目核准、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湖里体育公园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二期工程概算批复{下湖发改投资[2022]14号}(批准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厦门诚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融资项目,投标人为厦门湖里建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施工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金山南路(云顶北路至中寨西三路):长185.132米,红线宽16米,为城市支路。 本次招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约为889.22万元。
2.1.3最高投标价格限制: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公布。
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定额工期为/日历天; 各关键节点建设工期要求为/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2.2.1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缆廊工程(土建部分)、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5 投标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评估证书(B证书)。
3.3投标人厦门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2022年度综合信用评价信用等级为/级。
3.4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指牵头方)同类项目业绩要求: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招标项目在合法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五年内(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合法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且已通过竣工验收/。
3.5 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招工企业增收增效措施的通知》(厦建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未注册的建筑企业与其在厦门的公司合作 在本市注册的子公司【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超过50%)】或在厦门注册的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受同一集团(公司)最终控制(控股指参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之一)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在:
(一)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上述子公司或联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履约和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履约和信用为基础。 前述业绩是指《投标须知》附件一第2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业绩”,下同),信用证是指第3项要求的在厦门市的建筑施工投标人须知中附录1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附件1第2项、第5项要求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福建省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统称“信用”,下同))。
联合体协议未按照上述要求明确的,联合体投标人的履约及信用以有履约的联合体成员的履约及信用为准; 若联合体协议未按照上述要求明确,且各联合体双方均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情况,则联合体投标人的履约及信用以联合体的履约及信用为准领导者。
(三)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之间的母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关系证明。
3.5.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3.5.1规定以外的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 为自愿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各方对其所承担的招标项目的合同内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每个投标人均可投标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3.7 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押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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